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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校内部门自评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8-10-02
各部门:
根据《成都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成大办〔2018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将于20181011-12日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校内部门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原则
校内自评以帮助各单位查找问题,认识不足,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整改提高为根本目的,从而进一步促进学校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立自我评价、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评估体系。
二、自评对象
各职能部门、直属业务部门及附属单位。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1.各部门根据审核评估范围及内涵说明,按照《成都大学审核评估校内部门自评工作方案》(附件1)的说明,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自评。
2.部门汇报PPT请于201810917:00前发送至jxpg@cdu.edu.cn
3.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校内自评工作,本次自评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 
       联系人:刘皓     联系电话:88468596
 
       附件1:成都大学审核评估校内部门自评工作方案
 
 
评估办
2018925


 


 


附件1:成都大学审核评估校内部门自评工作手册 - 印刷版9.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