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推荐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专家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专家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愿意承担监测评估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
(二)社会公信力高,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等情形。
(三)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职务2年(含)以上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4年(含)以上;分管教学校领导,教务部门、质评部门及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优先推荐。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本领域或行业最新发展动态。
二、推荐程序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每个专业至少推荐2名专家。
请于2025年3月19 日(星期三)12:00前将《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 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认证评估科(行政保障中心B101),电子版以 “××学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专家信息汇总表”命名,发送OA“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夏老师、文老师,联系电话:84616467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专家信息汇总表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