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教学专项检查整改情况,完善教学材料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尽快至教务处评估科(教务大厅4号质量评估窗口)领取本次教学专项检查督导反馈意见。
二、请根据督导反馈意见,参见附件一格式,完成专项检查二次整改落实情况表,包括整改计划、整改措施等内容,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16:00前交至教务处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1274762928@qq.com。
三、2017年9月中旬,教务处将组织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教务处
2017年6月22日
附件一.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