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督导队伍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建立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风学风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组织开展第八届校级教学督导专家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原则上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师德和高度责任感,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
2. 关心学校发展,教育理念先进,具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协调、沟通与指导能力。
3.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办事公正;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教学督导活动。
二、工作职责
1.参加学校定期召开的督导工作例会,每学期初拟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督导工作。
2.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深入一线,对全校教学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对学院进行专项检查;对教师进行听课评课,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学校组织相关考试的巡查工作。
3.深入院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教学工作经验,反馈学院领导、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并指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4.按学校和教务处的安排,参加与教学督导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本届督导聘期二年: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学督导对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作用,认真组织遴选,推荐2名督导。
3.各单位于6月1日17:00前将《成都大学第八届校级督导专家推荐表》和《成都大学第八届校级督导专家推荐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评估科。
4. 学校将综合有关情况,审定后给予聘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88468596
E-mail:1274762928@qq.com。
教务处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 成都大学第八届校级督导专家推荐表 .doc 
附件2 成都大学第八届校级督导推荐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