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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教学材料专项检查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3-11-3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规范教学材料管理,巩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将开展教学材料专项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2023125-1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试卷: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课程考核试卷(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实验、实习(实训)材料: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实践教学材料。

3.毕业设计(论文):2022届、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4.其他教学材料

1)教研室活动: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教研室活动记录本。

2)学业帮扶档案: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学业帮扶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学生学习计划书、学生谈话记录、家长沟通记录、《学业预警通知书》及家长回执等相关材料。

3)学院督导工作条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三、检查流程

1.检查人员就本次教学材料专项检查进行说明(5分钟);
        2.
学院汇报自评自建情况(10分钟);

3.抽查材料(75分钟);
        4.
检查人员内部会议(10分钟);
        5.
反馈意见(20分钟)。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教学材料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开展教学材料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教学材料规范有序;

2.根据《成都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成大教201822号),试卷主要检查评阅与分析、成绩评定与记载、试卷归档(试卷袋填写、10项归档材料)等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合理性;

3.根据《成都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成大教201818),实验教学主要检查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学生实验报告、学生考核记录和其它教学资料等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合理性;

4.根据《成都大学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成大教〔201817号),实习实训主要检查实习课程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报告、实习教师工作手册、实习项目工作总结等完整性、规范性和合理性;

5.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以及过程性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和合理性,是否规范存储电子档材料;

6.根据《成都大学教研室管理办法(修订)》(成大教〔202131号),教研室活动主要检查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7.请各学院准备好试卷清单、实践教学材料清单、毕业设计(论文)清单,确定学院专项检查会议室,并于12117点前将电子版报送至jxpg@cdu.edu.cn

8.检查人员提前一天抽取需要检查的材料清单并反馈学院,各学院在检查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其余材料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备查。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1130

附件:

教学材料专项检查安排表

序号

检查学院

检查日期

具体时间

1

机械工程学院

125

(周二)

9:30-11:30

2

商学院

3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14:30-16:30

4

音乐与舞蹈学院

5

计算机学院

126日(周三)

9:30-11:30

6

外国语学院

7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14:30-16:30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127日(周四)

9:30-11:30

10

法学院

11

临床医学院

14:30-16:30

12

美术与设计学院

13

基础医学院

128日(周五)

9:30-11:30

14

体育学院

15

药学院

14:30-16:30

1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7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1211日(周一)

9:30-11:30

18

影视与动画学院

19

师范学院

14:30-16:30